通知公告

一、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选择。尊重学生自身发展需求和选择,鼓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分流申请。

2.学业成绩择优。在尊重学生选择的基础上,以学业成绩为主,综合考核学生的沟通协作、科学研究、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3.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4.资源利用最优化。充分考虑专业、师资、实验室等教学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卓越班分流学生规模,要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光电工程学院成立卓越班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卓越班分流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咨询、申诉与处理及分流细则的修订等工作。

组 长:邵晓鹏 独国社

副组长:秦翰林

成 员:杨 威 李庆辉 王晓蕊 刘德连

秘 书:李维嘉 胡晓娟

三、分流时间

卓越班共设置两次集中分流,第一次分流安排在第4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请21级卓越班学生在6月20日前将《自愿分流退出卓越班承诺书》(附件1)、综合测评材料原件交给班长,统一报送至南校区图书馆B435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胡晓娟老师处。6月28日对综合素质能力进行公示,7月7日-9日公示分流结果。

四、分流方式

1.自主申请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

2.根据综合测评排名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综合测评得分低于75分或必修课程存在不合格者。

五、分流去向

经过分流退出计划的学生转入卓越班所在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普通班学习。

六、申请方式

提交《自愿分流退出卓越班承诺书》,见附件1。

七、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30分)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能力成绩组成,其中学业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包括综合素质测评模块成绩(15分)和“突出特长”模块成绩(15分),共30分。

(一)学业成绩

1.学业成绩由必修课程和专业限选(方向选修)课程构成(课程清单见附件4),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在涉及成绩排名计算时,重修或补考通过的成绩按60分(百分制)计算。缓考成绩按参加下一年级正考获得的实际成绩计算。

3.设置成绩认定缓冲期。综合考虑学业成绩、外语等级考试公布时间差异,在分流时个别课程或外语水平不达标的学生可列入“待定”名单,成绩认定的缓冲期结束后做最终认定。原则上学业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外语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二)综合素质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认定范围主要包括括科研成果、增强型课程、 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社会服务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参军入伍 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以及充分体现学生德、智、体、美、 劳等方面。综合素质能力加分标准详见附件2,综合素质能力加分的评定详见附件3。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能力评定的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如在分流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统一纳入排名范畴,未在分流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不纳入排名范畴。

(三)学科竞赛突出贡献

学科竞赛突出贡献参考《藩金莲传媒免费入口老夫子学科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进行加分。已纳入“学科竞赛突出贡献”的奖项不再参与其他模块加分计算。

八、分流后课程认定

(1)卓越班和普通班相同或者相似的课程(前4学期)直接认定;

(2)普通班培养方案中有的但卓越班培养方案中没有的必修课程(前4学期)需要在后续学期中补修;

(3)选修课直接认定为选修课;

(4)卓越班中已有但普通班培养方案中未有的必修课由学生选择认定为必修课或者选修课。

课程认定由学生在教务系统中主动申请后,学院进行处理。

九、咨询和意见反馈电话:81891619胡老师。

光电工程学院

2023年6月14日


附件1

自愿分流退出卓越班承诺书

本人学号身份证号,系藩金莲传媒免费入口老夫子级卓越班学生,我已全面了解了学校、学院的卓越班分流政策,经慎重考虑,自愿分流退出卓越班。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综合素质能力认定标准

综合素质能力认定主要包括本科生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增强型课程、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班级服务与社团活动、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等。学术成果评定以检索证明为准,发明创造评定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奖项和荣誉评定以获奖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

综合素质能力认定累计最高不超过15分。

1.科研成果(4分)

以学生第一作者身份(或指导教师第一,其第二)发表论文,1类贡献度论文计3分,2类贡献度论文计2.5分,其它被SCI检索或被顶级会议收录(学院认定)计2分,被EI检索计1分;发表在《藩金莲传媒免费入口老夫子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参考目录》规定的非SCI、EI检索的论文计0.8分。同一成果不重复计分,按照最高级别加分。本项累计不超过4分。

2.发明创造(3分)

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计2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计0.5分,获得软件著作权授权计0.5分。同一发明创造不重复计分。本项累计不超过3分,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分别又累计不超过2分。

3.学科竞赛(3.5分)

学科竞赛包含竞赛项目参见附件2,各级竞赛加分标准为:

奖项

国际级

国家级

省级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分值

2

1.4

0.9

0.5

1.8

1.4

0.9

0.5

0.7

0.5

0.3

0.2

以上团体获奖成员均获得该级别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按照最高级别加分。本项累计不超过3.5分。

特别说明:附件2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对应国家级特等奖,银奖对应国家级一等奖,铜奖对应国家级二等奖;附件2中其他竞赛金奖对应一等奖,银奖对应二等奖,铜奖对应三等奖;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国家级优秀”对应国家级一等,“国家级合格”对应国家级三等,“省级优秀”对应省一等,“省级合格”对应省级三等。

4.班级服务和社团活动(1.5分)

在班级服务及社团活动中,个人项目被相关教育部门授予国家级奖励计1分,授予省部级奖励计0.6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按照最高级别加分。本项累计不超过1.5分。

5.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3分)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计3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本项累计不超过3分。

注:

(1)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除指导教师1人之外)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素质能力评定的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1类贡献度论文和2类贡献度论文的范围参见《藩金莲传媒免费入口老夫子高水平期刊目录》

(3)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如果指导教师为本校教师,则需提供该指导教师签字的证明(需说明该生的贡献),并盖所在二级单位的公章;如果指导教师为外单位的,则需要提供该指导教师签字的证明(需说明该生的贡献),并盖该单位的公章或学术委员会公章。


附件3

综合素质能力认定中的学科竞赛项目清单

1.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信息安全技术专题邀请赛

3.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4.全国密码技术竞赛

5.全国密码数学挑战赛

6.“美亚杯”中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

7.强网杯全国网络安全挑战赛

8.“网鼎杯”网络安全大赛

9.“蓝帽杯”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技能大赛

10.腾讯信息安全争霸赛新星邀请赛TCTF新星赛

11.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

13.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模拟电子系统专题邀请赛

1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信息科技前沿专题邀请赛

15.陕西省模拟及模数混合电路应用设计竞赛

16.陕西省工科高校校际联赛

17.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18.微软“创新杯”全球学生科技大赛

19.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20.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

21.陕西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22.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

23.IEEE全球极限编程大赛

24.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25.微信小程序应用开发赛

26.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

27.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28.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29.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30.“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机器人大赛

31.全国机器人锦标赛

32.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电视大赛

33.陕西省大学生工程制图与3D建模大赛

34.“高教杯”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35.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36.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37.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38.陕西省工业工程创意改善大赛

39.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40.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41.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42.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

43.陕西省高等数学竞赛

44.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45.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外研社)

46.全国大学生英语写作大赛(外研社)

47.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外研社)

48.全国大学生英语阅读大赛(外研社)

49.西北高校英文辩论联盟赛

50.陕西省大学生日语演讲赛

51.“外教社·词达人”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词汇能力大赛

52.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53.其他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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