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建立健全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选拔机制,畅通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渠道,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察,提升博士生招生生源质量,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光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组员:主管副院长、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纪委书记、学院学位分委会委员代表、博士生导师代表

职责:全面负责学院博士招生工作,讨论形成《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及录取标准,组织实施过程,审核拟录取名单,复核质疑申请。

2.审核专家小组

组成:主管副院长、学位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

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对考生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复试考核方式(即确定每位考生是免笔试直接进入综合面试,或考生须参加相应的笔试后进入综合面试),确定差额复试考生名单。

3.综合面试小组

组成:主管副院长、学位委员会成员和博士生导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职责:负责考生的综合复试面试。现场独立评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4.纪检督察小组

组长:学院纪委书记

组员:学院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全程监督申请考核实施过程,受理投诉。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考生必须符合学校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6.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三、不同类型考生还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以往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资格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即可:

(1)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

(2)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持证)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1项;

(3)以第一作者在《藩金莲传媒免费入口老夫子高水平期刊目录(2023年)》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

(4)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至少1项;

(5)以作者排名第一出版1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

(6)以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取得其他高水平成果,需由学院审核专家小组认定。

注:申请时间-秋季入学,在春季报名。

2.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博士研究生的须满足:

(1)本校和外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进入硕士毕业论文撰写阶段或已完成毕业论文的光电相关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满足在校期间成绩优异且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藩金莲传媒免费入口老夫子高水平期刊目录(2023年)》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

(3)在校期间以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取得其他高水平成果,需由学院审核专家小组认定。

注:申请时间-秋季入学,在春季报名。

3.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资格条件外,应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学位课加权平均不应低于75分(不含挂科、重修及延期)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全日制在学硕士生。

注:申请时间-硕士入学后第二学期至第五学期。

4.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资格条件外,须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申请时间-推免接收阶段(一般是9-10月)。

5.其他毕业生

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考生不符合以上免笔试申请条件者,学院组织相应的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笔试。笔试内容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注:申请时间-秋季入学,在春季报名。

四、申请流程

1.报名申请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学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及学院申请考核实施方案,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可申请专业以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报名申请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其中春季招生仅面向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考生。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需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具体包括: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正高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

(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认可);

(4)身份证复印件;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6)应届本科生、在校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

(7)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8)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9)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10)承担或实质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证明;

(11)获奖证书复印件;

(12)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3)在校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以上材料(3)至(13)作为《申请考核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的附件,按编号顺序统一装订。

五、申请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

考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考生报名资格由研究生院审核,以格式审查为主,审查内容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

考生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材料中有涉密内容,应做脱密处理。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2.成果审核

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对于满足免笔试条件的考生打分排序。材料评议参考内容包括: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专利、出版专著、获奖、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情况。

学院根据材料评议成绩择优确定差额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时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其余考生和未满足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的复试笔试,学院根据笔试成绩划定进入综合面试的分数线。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复试综合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全程录音录像。综合面试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英文介绍或问答、科研经历和成果汇报、专家提问等。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百分制)并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记录表,平均成绩60分以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核考生听力、口语表达以及中外文资料互译等;

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注重考核考生本科/硕士阶段掌握学科相关的数理基础、专业知识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个人科研经历注重考核考生对相关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主要科研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成果、对未来科研工作中关键问题的认知与理解;

六、录取

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面试平均成绩,坚持公平、公正,掌握统一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考生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所有复试考生成绩及排名报研究生院备案。

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将会在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时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1480。

七、指标限额

1.直博生招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0%。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再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对个别具有卓越成就的在职考生,报学校审议。理工类学科招收在职定向考生不超过学院录取人数的5%,导师完整培养完一名在职定向考生后方可再次招收在职考生。

八、其他

1.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方案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申请考核监督组对申请考核制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报考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说明

1、考生需向研招办提供的上报材料,具体包括: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正高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

(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认可);

(4)身份证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应届本科生、在校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

(7)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8)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9)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10)承担或实质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证明;

(11)获奖证书复印件;

(12)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3)学籍、学位认证报告(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设置为六个月)

1)在校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3)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科、硕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以上材料(3)至(13)作为《申请考核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的附件,按编号顺序统一装订。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填写说明:

(1)全套报考登记表为10页,请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不得更改表格样式以及各页纸张中的内容项目,如填写内容字数太多可以采用缩小字号或压缩行间距等方式调整。报考登记表使用A4大小纸张双面打印,填写字体要求为“宋体”“小五号”字,表内所有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等必须填写获学士学位单位、专业及本科毕业单位、专业等),各签字处须为本人手动签名,加盖公章处为红头公章(不得彩色打印),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研招办或报考学院请致电02988201480。

(2)报名号处填写在中国研招网报名结束后生成的报名号。照片粘贴处插入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要求与中国研招网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照片不得过度化妆和修图以免影响录取阶段人脸识别),插入照片须保持位置不变,不得改变报考登记表样式。

(3)第一项至第十项由考生全部填写(“考生签字”须手写),填写内容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保持一致。因考生类型不同,部分不涉及的内容可不填写。

(4)第十一项至第十四项由相关单位填写,须签署或勾选相关意见(勾选对应意见,划掉其他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应由考生学习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其他单位盖章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考生所在单位必须注明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否则,一旦出现差错,后果自负。考生应与所在单位达成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协议,若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5)第十四项本人现实表现由考生学习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6)《专家推荐信》须由具有正高职称的两位专家分别出具,请按照《专家推荐信》内要求填写。

(7)报考登记表栏目中如果需填入内容较多,影响到整个表格的版面时,请另加附页,并在该栏目中注明。

3、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

(1)考生承担或实质参与过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大工程、高新工程、重点型号研制等项目,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科学研究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2)考生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获奖、公开发表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需提供复印件,并在现场确认时交原件审核。

4、其他:

(1)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必须由所在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复印件无效)。

(2)网报:考生网上报名时,请同时上传与报考登记表同一底版的照片。网报选择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考试科目选择《英语》、《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

(3)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硕士学位证认证报告,认证报告的申请编号、报告编号填入《报名登记表》中“学籍学位编号拦”。(学位证认证报告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认证报告的报告编号填入《报名登记表》中“学籍学位编号拦”。(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5、体检:体检在复试前进行,外地考生可在所在地就近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考生复试时携带签署医院体检意见的体检表提交所报考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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