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藩金莲传媒免费入口老夫子2023年秋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学院秋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副院长

成 员:学科专业负责人及学科专家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

秘 书:研究生招生干事

招生办公室地点:北校区西大楼Ⅲ-420

联系电话:029-88201480

2、纪检督查小组

组 长:纪委书记

成 员:纪委委员(不少于2人)

监督办公室地点:北校区西大楼Ⅲ-420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1480

3、审核专家小组

组 成:学术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职 责:依据学院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对申请者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差额复试考生名单。

4、复试综合面试专家小组

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具体负责综合面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位类别

招生学科

全年总计划

春季招生已招人数

秋季招生

计划人数

总人数

17

6

11

全日制学术博士

080300

光学工程

16

6

10

全日制工程博士

085400

电子信息

1

/

1

四、复试安排

1、资格审核

根据学院《光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由学院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以格式审查为主,审查内容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

2、成果审核

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材料评议参考内容包括: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专利、出版专著、获奖、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情况。

根据审核专家小组评议结果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材料评议结果将在评议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3、综合面试考核

进入复试的所有考生需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学院成立复试综合面试专家小组,负责考生的复试综合面试。每位面试专家按百分制独立评判打分并填写综合面试评价表。每位面试专家打分及平均分均为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考核原则上每人不少于20分钟,分为考生自述和专家提问环节,考生自述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中英文自我介绍、科研经历和成果、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

面试时请携带个人简历(仅限1页纸),简历、PPT中均不出现报考导师信息。

复试形式: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时间:2023年5月14日上午8:30

地点:藩金莲传媒免费入口老夫子(北校区)西大楼Ⅲ区421会议室

五、录取及公示

1、根据《光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以及本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导师—学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2、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限定在总招生指标的5%以内。录取为定向在职的博士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考生需与学校签订定向协议,其人事、工资、社会保险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在校期间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等,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3、本年度招生计划指标中包含全日制工程博士指标1个,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报考学术学位博士考生如满足工程博士报考要求,可申请调剂至工程博士。

4、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时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公示。非定向考生须调取档案至学院、定向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所有考生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查。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录取资格无效,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光电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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